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
发布时间: 2024-02-09 10:54:12 来源:电镀应用 |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2,163,642.9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2,123,611.49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0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74,287,254.4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智能电网设备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长园深瑞、长园电力、长园高能、长园共创承载。该业务的产品在应用从传统电力系统推广到新能源、节能、电动汽车充电、石油石化、钢铁冶金、轨道交通及电气化铁路等行业,推动能源利用更安全更方便。 长园深瑞基本的产品:电网保护控制及自动化,继电保护(母线保护、线路保护、断路器及辅助保护、变压器保护、电抗器保护、电动机保护、操作箱及辅助装置、就地化保护)、电网安全稳定控制(安全稳定综合控制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故障解列装置、电压无功调节装置、电力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子站系统)、通讯及综合自动化(变电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及管理软件、通讯管理及测控单元、调度自动化、交换机、网络分析仪、网络安全监测管理系统、智能辅助监控系统);智能配用电;综合能源及碳中和(储能系统、充电系统、综合能源、新能源并网);智能运维及服务(智能变电站可视化及管控软件、二次设备状态监视及管控软件云服务及平台等)等。长园电力基本的产品:1kV-500kV电力电缆附件、500kV及以下直流电缆附件、MMJ/EMT、高压柜、全密封全绝缘环网柜、柱上开关及一二次融合成套设备等;长园高能专业生产高电压复合绝缘子及其系列新产品,为高压架空线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电气设备配套元器件提供绝缘、支撑、定位的解决方案和服务;长园共创是安全防误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 子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主要是通过市场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获取订单之后进行生产(外部原材料采购,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集成或开发),对外进行销售。智能电网设备的下游主要为电力行业。同时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工程总包、运维服务和其他产业。 报告期内,长园深瑞立足智能电网保护控制和自动化系统,积极地推进自主可控全系列工程化,完成新一代设备系统研制,深度参与产学研用科研攻关和全生态建设,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深化智能化数字化提升,全面感知、智能联动、远程控制、一键顺控等核心技术保持领先,通过物联感知、大数据分析,提高输变电监测准确性,保障主网安全,助力电网运检智慧化升级;配电领域,实现智能站房、协同设计云平台重点省份布局,5G差动保护成功试点,有效提升配网系统自愈水平;技术服务,聚焦电力技改、专业运检,实现南网首个超期服役改造项目快速投产;海外业务,持续巩固东南亚主网根据地、努力开拓欧盟国家新能源。 响应国家双碳倡导,积极践行低碳发展。2021年,长园深瑞入选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荣获“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荣誉。能源供给侧,参与多个新能源大基地建设,承建新疆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打造多元融合区域电网发展样板;能源消费侧,把握统一电力市场发展机遇,开展碳交易和综能服务,承建北大科创园等多项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新型电力系统探索,开展全景监测与全域控制、云边融合与聚合调控等新技术探讨研究,深度促进各方资源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充储领域,推广集散型解决方案和智能化运营合作,布局大功率液冷充电、便携式直流充电、GW级EMS、海外户用光储等新方向,为新型充储产业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大空间。 在电力行业标杆项目、国家重大工程中,长园深瑞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国家“一带一路”-老挝500kV输变电项目彰显中国“智造”品牌;山东泰安220kV天平站树立智慧变电站的标杆形象;助力首体110kV变电工程顺利投运,保障奥运场馆和配套设施100%绿色电能供应;广东陆丰500MW海上风电项目按期并网;中标国网时代福建GW级宁德霞浦项目;攻克深圳南山热电厂“黑启动”难题,助力电网应急保障。 长园电力中高压电缆附件年度销售额稳居行业前列,配电自动化成套设备在国网和南网年度中标份额稳定;配电芯片化智能环网柜,在南方电网首次实现挂网应用;中高压电缆附件在福建市场首次实现核电领域的应用;在一带一路国际领域,中标菲律宾国家电网NGPC-230kV项目。 长园共创在传统防误市场依然保持竞争力,新产品市场拓展稳步提升。成为广州地铁“全线安全联锁系统”主要供应商,轨道交通“车辆检修作业安全”方案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抓住国内风电、光伏行业发展机遇,与合作伙伴共同拓展新能源市场;延续了公司产品在冶金、煤矿、机场等各行业的成功应用并保持良好势头。 运泰利作为智能装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提供检验测试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助力全球制造更智能更高效。为用户更好的提供自动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采用MCU、PLC、PC基于VB、VC开发平台等技术开发、设计各类自动化测试设备及自动化组装设备;欧普菲主要提供多媒体交互测试平台、触摸屏性能检测系统以及AR/VR性能测试产品。 可以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及测试解决方案(电学测试、声学测试、振动测试、光学测试、视觉检测、自动化测试设备和综合性测试类)、智能工厂装备及测试解决方案、芯片封装设备解决方案、人机交互自动化检测解决方案等八大解决方案。承载该类业务的子公司主体业务模式为订单驱动制,即前期按照每个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研发设计、打样,在取得客户订单后组织生产,完成后直接交付客户。该类产品大都为非标准化定制,以数字技术赋能为抓手,推动智能制造设备数字化升级。 2021年,受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及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等影响,运泰利业务收入出现下降。在传统电功能测试方面保持核心竞争力,声学测试、振动测试、光学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完成更新迭代;成功开拓电池测试市场,已完成3C类电芯化成/分容检测系统和BMS检测系统的开发并进入量产,正在研发动力类电芯化成/分容测试机,BMS检测系统和Pack检测系统。在汽车新能源领域,成功交付新能源电机线,并就后续电机和二合一总成线与客户继续展开合作;首次获得比亚迪动力总成产线项目,成功交付电控电源装配线十余条,涉及动力系统生产、装配、测试等工序。在半导体封装领域,为客户研发3C类半导体封测系统解决方案及设备;在Mini LED领域,为客户提供较为可靠的新工艺技术解决方案,实现高精度的贴附技术、检测技术和视觉对位技术方面的要求。在医疗智能制造领域,成功研制TTR设备,为客户在移液器枪头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实现一体自动化流程,成功开发医疗器械高速AOI检测设备、医疗行业用注射软管头尾一体成型设备、医疗电子器械的高速装配及过程检测设备。在智能立体停车领域,中标武汉金融港、河南科技大学停车库等项目。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6,321.38万元,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1.24亿元,降幅 2.01%。其中智能电网设备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2.56亿元,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5亿元。此外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上年合并长园长通营业收入0.97亿元,2020年9月长园长通股权变动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剔除合并范围变动影响因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02,677.13万元。同比减少11.58亿元,根本原因是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同时因筹备新项目人员增加等问题造成人力成本上升,该业务板块在报告期出现亏损,同时计提该板块运泰利等公司商誉减值准备。 ①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东莞康业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20,600万元的价格向广东泰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荣实业”)转让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康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康业”)100%股权,同时泰荣实业代东莞康业向公司偿还欠款 7,400 万元。2021年10月,完成东莞康业100%股权转让相关工商手续,产生收益为16,322.04万元。 ②报告期对运泰利等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0,934.31万元。关于商誉减值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注释28、商誉”。公司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中重要环节予以必要的复核,严格遵守测试程序,充分评估相关减值金额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及时将商誉减值信息提供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珠海运泰利商誉测试过程: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以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未来五年营业收入的年化增长率为5.99%- 20.91%不等。 五年以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并结合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等因素后确定。计算现值的折现率为14.33%-14.37%,为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以 2021年 12 月 31 日为商誉减值测试基准日,在上述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公司所持有的珠海运泰利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76,588.12万元。本期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9,267.96万元。 ③报告期计提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7,250.54万元,主要为计提罗宝恒坤股权转让款坏账准备2,693.71万元、计提王信投资、沃特玛等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4,556.83万元。 ④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部分投资者因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违规而发起的索赔请求,公司预计需承担赔偿相应的损失0.68亿元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 13:00-14:3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③ 投资的人可于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至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详细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6日13:00-14:30举行2021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的人可在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13:00-14:3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的人可于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至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出现亏损且企业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972,163,642.9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2,123,611.49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0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74,287,254.4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出现亏损且企业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同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意见:基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基于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慎考虑了公司现阶段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同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基于公司现阶段情况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6日13:00-14:30召开公司2021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相关文件。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线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能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启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针对2021年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做自我评价,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度公司业务经营、董事会议工作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8.44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核算后确认公司应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80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共计260万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发放及2022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发放及2022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 注:(1)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第22号规定,企业应当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应收款项融资的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应收款项融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2021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391.10万元,最重要的包含长园和鹰计提1,399.57万元,长园深瑞计提1,891.82万元,珠海运泰利计提1,179.43万元,长园电力计提631.39万元,长园共创本期转回944.69万元。 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146.54万元,主要为公司对在手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度计提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7,250.54万元,主要为对罗宝恒坤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2,693.71万元;计提王信投资、沃特玛等另外的应收款4,556.83万元。 2021年度长期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250.33万元,主要是长园和鹰收回融资租赁款。 2021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696.27万元,最重要的包含长园和鹰计提535.22万元,长园深瑞计提995.74万元。 公司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明确约定该项评估用于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中重要环节予以必要的复核,严格遵守测试程序,充分评估相关减值金额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及时将商誉减值信息提供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9亿元,最重要的包含对珠海运泰利商誉计提减值准备6.93亿元,长园天弓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535.55万元。 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0.6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长园和鹰计提110.01万元,集团总部计提130.4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本年合并报表中总利润84,409.0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合理判断,并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根据充分、计提合理,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赞同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公司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慎对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计提合理,计提后相关财务数据更能真实、准确、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本次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发放及2022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2021年度任职董事、高管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同时核算现任/离任董监高2021年度内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参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进行董事、高管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结论及报告期报酬的支付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算,2021年度,公司现任/离任董监高2021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工资及报告期内取得的2020年年终奖)合计金额为1,681.43万元。明细如下: 注:(1)2021年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为任职期间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年终奖(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1年工资。 (2)董事/监事报酬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时起算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统计时间为董事会聘任之时起计算工资及奖金。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2022年,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2万元/月。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中等水准、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感性指标和工作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做综合评分考核确定。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2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65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本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公司董事、高管2021年度年终奖方案,核算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及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制定2022年董监高薪酬方案。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2021年度向董监高支付的薪酬符合年初制定的方案及考核标准,公司2022年董监高的薪酬方案制定依据、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监高薪酬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依据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经营成本”列示。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别的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经营成本”项目中列示。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2号》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确认与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依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经营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的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每个方面线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针对2021年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做自我评价,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针对2021年监事会会议、监督核查工作情况等编制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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