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使用的是假冒伪劣产品,一旦电路出现故障,非但不会起到保护作用,还可能引发触电、火灾等事故。这些电气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低劣,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和隐患。
我市市民宋某为了工程项目施工,从浙江花了5万多元购买了一批塑壳断路器,宋某在使用断路器过程中出现故障,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就向仪征警方进行了报案。市公安局接到报案之后将该批次的断路器送到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确定,经鉴定,该批塑壳断路器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伪劣产品。
涉案公司系位于浙江某市的某电气有限公司,赵某为公司法人代表及实际经营人,包某和林某该公司股东。该公司自2017年以来开始生产销售伪劣塑壳断路器等电气产品,非法获利。
在明确嫌疑犯身份和固定了基本犯罪证据之后,警方组织进行抓捕,在浙江省某市将其中两个嫌疑犯赵某、包某抓获,经过审查,嫌疑犯赵某、包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在抓捕过程中,在该公司内现场查获未销售的断路器100余箱,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些断路器不符合国家规定属于伪劣产品,案值100余万元。案件另一嫌疑人林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由于电气产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群众在购买电气产品时,要注意鉴别,对产品质量较差且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种类型的产品的,要及时停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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