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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60335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时间: 2024-05-28 17:00:46 来源:小九直播电脑版下载安装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另外的股东的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另外的股东的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

  四、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内容不超出本次会议范围;

  五、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到会股东资格审核检查结果及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数。

  9、审议《关于提请改选罗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改选贺德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改选茅剑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改选凌云志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改选金世春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补选李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补选饶思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地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国内地产行业发展下行,电梯行业需求下降,同行业竞争压力日益激烈,公司经营面对巨大压力。公司全体员工围绕既定战略目标,通过向内苦练内功,加强品质管理、成本控制、人才优化等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公司做了董监高的换届推举与聘任,通过内部管理系统的升级优化,外部资源的协调管理,向新能源产业方向探索发展,推动资源整合,加速产品业务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为应对客户的降价要求,企业内部积极应变,通过深入分析产品成本、深挖产品潜力,协同供应链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降本;同时,公司以工艺降本为主题,在企业内部开展以车间或产品为单位的全员降本活动,通过工艺降本、与客户共同开发、严控费用预算、优化流程、废物再利用等方式,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无锡通用少数股东权益,进一步深化与无锡通用少数股东法尔福(无锡)及德国法尔福集团的协同效应。无锡通用积极推动高端电梯钢丝绳、工业绳、特种绳等新品的开发,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先后开发越南、日本、马来西亚、印度丽昆和阿扎等地区新客户;同时,无锡通用通过积极布局经销网点、优化代理商制度、内部流程的优化、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组织效能,来提升钢绳产品技术水平,拓宽钢绳产品类别、提升商品市场竞争力。无锡通用与溧阳华菱在集团的资源整合下,通过技术上的支持、工艺改进、供销互动、资源共享等方式,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溧阳华菱实现销售从 0到 10,811.77万元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县域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优秀企业”、“工业公司总实力 20强”、“郎溪县总实力 20强”、“通力电梯优秀供应商”等企业荣誉;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通用获得了“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卓业品质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企业荣誉;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三斯获得了“国际风能大会时代金兰奖”;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华菱获得了“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成长性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等企业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积极研发新品改进原有工艺申报产品专利,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8项,共计拥有各项知识产权(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等)292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主动调整公司架构及内部流程,制定更新标准化制度及核决权限,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针对市场环境下行,行业前景复杂的局面,通过稳定提效原有产业,开拓新能源光伏支架业务等新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新能源在中建八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光伏支架业务项目中,因良好的履约能力获得了“优秀分供商”表彰并被授予锦旗。

  公司管理层积极探索新业务发展趋势,依据公司设备特性、技术等优势,拟定销售激励政策激发销售团队主观能动性及全员积极性,提倡全员参与开发与现有钣金业务相类似的新能源结构件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成功新能源电池箱体配套加工业务,以此培养公司新能源结构件配套与快速反应能力,虽刚起步但为后续相关业务开发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进专业扎实、资源丰富且具有国际化视角的、大型跨国公司运营经验的新小组成员,2023年 6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新的管理层团队赴任,通过优化公司管理层结构,逐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合规治理、经营管理上的水准;公司通过组织构架调整建立以事业群、部制为单位的集团化统一管理,通过完善部门设置、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组织效能同时有效防范运营风险。在关键人员激励方面,公司秉承“以奋斗者为本”理念,加强完善和改进薪酬体系,优化激励机制,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绩效考核奖励等多层次成果分享机制,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报告期内,为加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学习证券相关法律和法规,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则。同时,公司管理层引入专业化外部咨询团队,实施尽调、察觉缺陷、处理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企业各项日常活动、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拟发行不超过 4,000.2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但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资本市场宏观、微观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4年 4月 1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对的《关于终止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交所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在集团内部积极推动 ERP系统建设,信息中心结合各公司自身需求适时进行信息化结构优化及体系提升;公司通过钉钉系统对集团全流程业务(用印、付款、费用预算审批等)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全流程管控,无纸化办公,强化信息传递,防范运营风险,推行全面预算制度;公司通过蚂蚁分工系统对集团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进行任务派发、分解与跟踪,助力公司提升组织效率,实现管理闭环。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专门投关团队,积极开展 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采取文字互动、视频录播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定期回复e互动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及时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投资者邮件,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让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业务情况、未来发展等情况有进一步的了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线次股东大会,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预计 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的议案》 9、《关于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订

  的议案》 11、《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调整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收购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

  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详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8)

  详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8)

  详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1)

  详见《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3)

  3、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参考。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2024年是公司深化改革转型、稳中求进的关键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变”总基调,坚定执行“稳固原有业务,开拓新产品赛道”的发展战略。

  一方面,稳固电梯配件等业务,深挖潜力,不断丰富产品线、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同时通过资源整合、降本控费、技术创新及人才优化等多方面激发企业潜能。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嫁接新业务,围绕风电配件、光伏支架、二次电池业务等新能源领域进行探索,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夯实公司“电梯配件制造+新能源”的发展方针,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制度及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强化集团内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进行资源整合与互动,力争盘活资产,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

  公司多年来从事电梯对重块、钣金件、补偿缆补偿链等业务,具有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以及全国网点布局的物流区位优势。随着西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上海三菱、日立等更多电梯行业头部企业在西南地区建立物流基地,公司将集合集团之力加快西南等地区的市场拓展力度,深入挖掘客户潜力,加深合作;公司也将充分利用天津华菱良好区位与加工制造优势为周边客户提供集团体系内全品类电梯部件服务,进一步增加客户粘性。

  2024年,无锡通用将继续与德国法尔福集团在技术研发、新品开发、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持续协同与深度合作,致力于在工业绳技术开发、市场拓展、中高端钢丝绳产品类别上实现突破,提升企业竞争力;无锡通用还将重点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企业经营管理全流程、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与可追溯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1)公司在综合郎溪工厂与三斯风电技术、制造、设备、区位等方面的优势后,制定江苏三斯原有业务改造嫁接新业务、新建产线拓展业务、资产剥离与共用策略,保持江苏三斯原有业务稳步发展同时新业务齐头并进,从而扩大风电类及其他相关产品类别,实现盘活资产、优化配置、效益倍增,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2)公司将继续整合集团力量,重点推进天津基地建立、郎溪工厂示范性产线建设,全力协助安徽新能源承接光伏支架业务,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3)公司将通过产学研合作、合资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团队加入新能源二次电池业务开发中来,持续研发、稳步推进业务进程,目前公司二次电池技术尚在验证阶段;

  (4)公司将积极引进优秀团队,加强研发的同时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开发新能源项目,向新能源产品及电站项目尝试;

  (5)公司将发布全员销售激励政策,拟通过激励政策激发销售团队及全员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提倡全员参与开发新能源结构件业务,充分发挥制造、设备优势,实现制造业务的突破。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和完善薪酬福利体系以及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调整人才结构,夯实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持续推进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项目,不断完善、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和员工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提供公平、有竞争力的晋升平台,充分发挥个人潜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通过多样化培训课程匹配不同人才需求,不同程度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素养。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新产品研发能力,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公司将依托无锡通用钢丝绳技术团队加强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实现钢丝绳项目与公司原有电梯业务协同效应,并积极寻求与无锡通用股东法尔福钢绳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合作方式,拓展无锡通用钢丝绳的产品类别以及应用场景,实现合作共赢,力争提高钢丝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钢丝绳产品发展成公司又一主打产品。

  2024年度,公司首次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将坚持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资源整合功能,促使各子公司、职能部门目标清晰、责任到位、开支有据。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财务预算对实际经营的引导作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024年度,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充实公司资金实力,在立足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合理整合资源,推动外延并购寻求新的突破,与现有业务协同发展,完善公司市场战略布局;公司实施资金统筹管理,设立资金管理部门,配合全面预算管理,做好资金收支计划的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平衡货款回收与资金支出,保持良好现金流水平。

  公司将根据最新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持续与专业机构合作,以精益管理为主要工具,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探索建设多样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薪酬考核体系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团队主观能动性及工作效率;公司将持续深化改革,调整内部管理结构和职能设置,推进内部运营管理改善;完善对外投资及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借助政府产业平台、加强与客户的深度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实现企业外延发展。

  公司将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加强安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环管理体制,推进安环各个专项工作的开展。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将结合企业实际,探索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建立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为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方式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利用资本市场良好平台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资本市场形象。

  该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审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 案》; 8、《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

  审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审议: 1、《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

  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2023年,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完善了相关制度。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合规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延期,在有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同时合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该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及《中国证券报》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在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 15.53亿元,现将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宣城市华伟风电智能有限公司、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1家子公司和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家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公司增资增加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1家,因处置子公司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减少1家,办理注销河南省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出资)减少1家。

  1、本公司于 2023年 6月 3日增资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光伏支架,主要目的是增加新能源板块业务;

  2、处置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主要是剥离非主营业务,盘活资产; 3、注销未实际经营的河南省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会计报表经北京信永中和(特殊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信永中和(特殊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菱精工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优化了产销收付策略,提高了回款效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溧阳安华的建设项目款,投资支出少于去年同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收购了无锡通用少数股东股权,支付银行承兑保证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截止到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8.33亿元,同比减少了 16.46%,其中流动资产 9.47亿元,减少了 24.82%,主要是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应收账款减少 1.41亿元;主要客户货款的提前回笼,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2,612万元,使票据支付和贴现减少;非流动资产 8.86亿元,同比减少了 5.21%,主要是计提了无锡通用和江苏三斯的商誉减值、固定资产减值。

  截止到 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 10.27亿元,同比下降了 16.20%,资产负债率 56.03%,与去年 55.86%相比资产负债率增加了 0.16%,其中流动负债 6.66亿元,同比下降了 22.97%,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了 0.93亿元,银行贷款约定还款期限少于 1年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0.06%,与去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减少了 11.55%,主要是公司的当期经营亏损 12,316六、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盈利能力分析:公司本年销售毛利率 5.50%,比去年同期的 9.21%减少了 3.71%,毛利率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售价格的下降。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4,178万元;增加了管理费用 93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薪酬的增加;增加了销售费用 1,68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江苏三斯风电制动器和华菱精工补偿缆售后维修费的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公司本年资产负债率 56.03%,较去年同期 55.86%资产负债率增加了 0.16%,主要原因是经营亏损 12,316万元。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0.94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9,899.45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370.16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的策略、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后),按季度平均发放。

  该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 8000元/年(税后)。

  根据上述薪酬方案,2023年度公司监事在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薪酬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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